先前,我不幸失去了一位中學同學,這次是和還在世的同學 A 君一起喝酒(有點長吧)。A 君是我從小學就認識的同學(小學和初中都是同班),從小學開始,我就一直覺得在幽默感上無法與他匹敵。他長得帥,性格開朗,聰明又有人情味,雖然對於許多男性來說,他具有許多讓人討厭的特質,但不知為何我卻無法討厭他。大概是他的器量不同吧。他從東京出差回來後,在新幹線上給我發了郵件,我想著也想和他談談我已故的同學的事情,所以邀請他一起喝酒。有人說,對於還活著的人談論已故者也是一種供養。但 A 君應該很疲憊,畢竟剛剛出差回來,但“昔日的朋友”確實讓人感激。就這樣,在晚上 8 點,在京都車站正面見面了。從那個地方望去,我立刻看到了一個滿是居酒屋的建築物的霓虹燈。所以,我們進入了其中一家叫做「山內農場」的居酒屋。喝了一杯後,我們開始談起已故的同學。順便說一句,雖然 A 君和那位已故的朋友沒有交情,但在高中時期他們有一次差點錯過。......那是 24 年前的事了,當時有一位騎摩托車的朋友成了一支樂隊的成員,有一次他邀請我們去看他的表演,我和另外四個摩托車朋友,包括已故的朋友,一起去了祇園的一家音樂餐廳聽演奏。當時朋友的表演結束後,我們想離開,但接下來要演奏的樂隊的主唱的哥哥走過來,說:“嘿,你們這些人!我們要開始演奏了,為什麼要走?太不禮貌了!”其實我能理解他的心情,但他卻責怪了我們。那個樂隊的主唱好像很受歡迎,聽到他的話,粉絲們也開始議論紛紛,對我們竊竊私語,表示不滿。當時已故的朋友低聲對我說:“怎麼辦?我們要怎麼做?”但我本來就是個和平主義者。再說,我一直覺得樂手是擁有純潔而熱情的靈魂的可愛人物,所以我有些內疚,覺得自己是不是傷害了他的自尊心。於是我說:“不好意思,我們有點急著走……抱歉。”我說的話是充滿溫柔和關懷的,我想表達的是我們無意冒犯。但那個主唱好像把我的話當成軟弱,更加高傲地說:“你們就聽著吧!”還透過麥克風說了粗言穢語。理智來看,這不就是開始戰鬥的信號嗎?我們已經做出了不必要的道歉,但他還是這樣對待我們。而且我們根本不是他的熟人,只是一個素人樂隊的表演,為什麼非得全部聽完才能離開?我去過許多音樂表演,觀眾進進出出是很正常的。這個主唱完全誤解了“搖滾靈魂”,而粉絲們也被團體心理所影響,開始對我們發表不利的評論。